摘要:当今时代,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,数据的战略价值开始受到各方重视。数据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,具有非竞争性、非排他性、时效性等特点,来源不同的数据在功能上是有替代性的。数据既不是企业成败的充分条件,也不是必要条件。但是,数据有助于巩固企业的垄断地位,助力企业识别和预警威胁、实施先发制人的扼杀式并购、采取拒绝交易和自我优待等滥用行为来扭曲竞争,以及采取“大数据杀熟”、默契合谋等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。美欧等国已开始考虑数据对竞争的影响,我国也修法要求不得利用数据从事垄断行为。鉴于数据是数字时代的生产要素和关键资源,建议立足激励数据采集和开发利用,预防和制止滥用数据优势行为,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,健全规制政策,完善协同监管机制。
关键词:数据 生产要素 竞争效应 规制政策
企业研究所
芒种